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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公写梦(4)证明广告返回上一页

因为广告虚假问题,人们不仅不相信企业,几乎对国家的新闻媒体也产生怀疑了,难道国家的媒体、党的喉舌也和企业共同来糊弄老百姓那点儿钱财吗?我这老匹夫真想做个美梦,把“广告”改成“证明”。

大家是否和我有过同感,在我兴致勃勃地看电视剧的时候,突然间出现的广告图片让我恶心透顶,嗷嗷乱叫的广告词让我心烦意乱。其实,广告不用说得天花乱坠的,不就是害怕人们不相信吗?人们不相信广告是有理由的,也是经过实践证明的,原因就是:先有广告,后有证明。什么时候能让产品先有证明,后有广告呢?

我片面地了解广告程序是这样的:企业找到广告商,广告商接纳企业的广告内容,你想咋说就咋说,甚至会给你添油加醋,故弄玄虚,夸大其词,做好之后转给媒体,媒体不经过检验就刊登、播放。至于产品的真实性怎样,只有经过人们的实践检验才能知道了,媒体似乎概不负责。我可以通过一场纠纷证明我说的话:一个企业在电视台作广告,企业是按照每天播10秒、连播一个月交费的,结果呢?电视台只给企业播了5秒钟,半个月就没了。企业找到电视台,电视台说是广告公司设计的。找到广告公司,广告公司就说那个经办人员辞职回家了。所以,国家的也好,个人的也好,一切可能发生的和正在发生的错误事实都是人为的结果,人在金钱面前是最不可信赖的。到了需要负责的时候,你推我,我推你,最后会转嫁到老百姓的身上,吃亏的是你,背黑锅的还是你。

我从未相信过广告,也不想看广告,我几乎都不看报纸、不看电视了,因为厚厚的报纸大概有一半儿内容是广告;几十个电视频道,除了广告还是广告,好好的电视剧也被广告搅得乱七八糟,你还有心思看电视吗?!我真为媒体担心,担心将来会没有人订阅报纸,也没有人再看电视了,取而代之的一定是网络。

我有个建议,国家应该成立一个广告管理机关,专门审查、检验所发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实用性,并通过国家公证处进行公证。媒体只刊登、播放国家广告管理机关出具的《证明》。怎么样,这就是我说的“证明广告”。说到这里,大家一定会说,你这是痴人说梦呢。不错,这就是老匹夫做的一个梦。(201074日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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